
近年来,为优化营商环境,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,山东枣庄山亭区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,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,规范了采购行为。
一是全面实行采购活动中全程电子化。依托市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,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电子签章,各类采购主体的数字认证(CA)在全省范围互认互通,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,简化了流程,方面了企业,实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全流程在线监管。
二是强化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。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,强化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,全区60预算单位全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,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采购行为。
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。近年来,全区抽取263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,检查涵盖委托代理、文件编制、进口核准、方式变更、信息公告、评审过程、中标成交、保证金、合同管理、质疑答复等十个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。
四是积极落实代理机构评价工作。抽取一定数量的代理机构,采取书面审查、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,分材料报送、书面审查、现场检查评价、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五个阶段进行。涉及项目采购需求、招标文件制定、评标过程、合同签订、履约验收等内容,评价内容包含企业基本情况、业绩与人员情况、企业管理情况、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等,几乎涵盖了代理机构应具备的全部“基本素质”。
五是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处理。在法定政府采购媒体发布供应商投诉受理渠道和联系方式,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设置质疑投诉电话及邮箱,及时受理供应商投诉,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。对严重失信者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近年来,共处理1起投诉案件,已全部处理完毕。(王辉 马运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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